离婚时不给孩子的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1)离婚时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存在法定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在不损害子女权益前提下,直接抚养方同意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此约定受法律认可。
(2)当给付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标准给付,而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时,可免除给付抚养费。
(3)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无法给付,不过若其恢复人身自由且有经济来源,需按原裁判或协议继续给付。但免除抚养费多为暂时或特定情况,若子女生活有重大变化、有合理增加抚养费需求,未直接抚养方仍需支付。

提醒:
免除抚养费的情况有严格条件限制,且子女权益保障是核心。若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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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在离婚时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可尝试与直接抚养方协商,在不损害子女权益的前提下达成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
(二)若给付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可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自己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数额给付,且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以此申请免除给付。
(三)若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可向法院说明情况,暂时免除给付,待恢复人身自由且有经济来源后,再按原裁判或协议给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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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另一方不付抚养费,且不损害孩子权益,可不付。

2.给付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标准支付,而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可免除给付。

3.给付方因犯罪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恢复自由且有经济来源后,需按原约定或判决支付。

抚养费免除是暂时的,孩子生活有重大变化、有合理需求时,可要求对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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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存在法定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给付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等,但子女有合理需求时仍可要求支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当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权益,直接抚养方同意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此约定受法律认可。若给付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支付,同时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可免除给付。另外,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时,无力给付抚养费,不过恢复自由有经济来源后需继续履行义务。但免除抚养费并非永久,若子女生活发生重大变化,有增加抚养费的合理需求,未直接抚养方仍要支付。如果在抚养费问题上遇到困扰,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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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在特定法定条件下可行。这些条件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直接抚养方同意且不损害子女权益;给付方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且直接抚养方有抚养能力;给付方因犯罪收监改造失去经济能力。
2.不过,免除抚养费通常是暂时或特定情形下的处理。当子女生活发生重大变化,有合理增加抚养费需求时,未直接抚养方仍需支付。
3.建议双方在协商抚养费问题时,充分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和未来可能的变化,签订明确协议。对于因特殊情况免除抚养费的,直接抚养方应关注子女成长需求,若有必要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对方恢复支付。未直接抚养方恢复经济能力后,也应主动承担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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